大家还记得康哥两年前写的那篇真正零成本蝴蝶效应的文章么?这写的是卖蚊子的文章,里面说到的这个例子其实只是网络营销中一个过于特色的个案,在这个个案中出现了两个完全相反的内容,可以说是一个恶搞的网络营销方式。
第一个就是轰动性了,这是推广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让自己的产品取得家喻户晓的效果。这就是通过网络营销实现的一种结果,很多人都喜欢。
不过康哥接下来要说到的这第二个相反的内容,大家可能就非常的不欢迎了,那就是无效性!表面上看起来,如此的噱头推广,确实是可以让这个网店具有了极强的人气,但是你们都想过了没有?
后期是没有转换成效益的,有什么意思呢?不错,确实有不少人拍下了他的蚊子,但是并没有持久,这仅仅是一笔小钱而已。
或许对个人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战绩了,但是对于如此强大的推广影响力来说,这样的销售业绩其实是微不足道的。而且这种比较恶搞性质的网络营销方式,对于真正想从事网络营销的个人和企业来说,其实会是一场噩梦。
为什么康哥会这么说呢?
这种可以让你一夜成名的网络营销方式确实很好,可是却伴随着对品牌美誉度的毁灭性打击。因为网络推广就是把双刃剑,如果你运用得当,或许不花一分钱能够让品牌家喻户晓,但是如果你运用得不好,要么没办法把自己的品牌推广出去。
要么就是勉强推广成功了,但是却成了别人的笑柄,把自己的品牌给赔进去了。
康哥在这里举个栗子吧,比方说我们把卖蚊子这种网络营销方式运用到推广李宁这个品牌上面,你们觉得效果会怎么样呢?
只怕是在产生眼球效益的同时,也会让李宁成为低级趣味的代表,让所有人都争相把李宁当作是蚊子而放弃购买。
所以,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了,我们做网络营销千万不要使用恶搞性质的这种方式,不要使用恶性炒作,也不要使用一些恶性的、非常不友好的方式来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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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连康
首发:刘连康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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